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253.鉴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婚姻,故耶和华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这样的表述经常出现,似乎他们是两个,其实是一个。因为“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圣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圣智慧的神圣真理方面的主。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在圣言多处被提及,但仍表示独一无二的那一位。这一点可见于关于主救世主的教义(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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