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430.在这一部分中,凡论及爱与智慧的话都可以论及仁与信,只要将仁理解为属灵之爱,因而将信理解为真理,也就是获得聪明的方法。无论所用的术语是意愿和理解力,还是爱和聪明,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聪明的容器。
Faith23.总结: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因而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信。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7–91节);也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42–52节)。关于“仁”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也可参看这本书(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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