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9454

9454.这些怜悯就

9454.这些怜悯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是指那些反对信与仁之良善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那些沉浸于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之人;“从人意生的”是指那些沉浸于由这些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从神生”是指被重生。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重生,这一点在约翰福音也有教导: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3, 5)
  “从水生”表示通过信之真理;“从灵生”表示通过爱之良善。由此可见罪得赦免的,到底是谁;罪不得赦免的,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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