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7876.“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表这是对良善意愿的一个见证。这从“作记号”和“房屋”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记号”是指一个见证;“房屋”构成良善意愿之物(参看78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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