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6972.“他们必信后一个神迹的声音”表他们将信圣言所预先声明的,即他们将变成真理的亵渎者。这从“信”、“声音”和“大麻疯”的含义清楚可知:“信”是指拥有信,如刚才所述(6970节);“声音”是指所宣告的(6971节),因而也指预先声明的;“大麻疯”,即此处的“后一个神迹”,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如前所述(6963节)。至于何为亵渎,可参看前文(6959节),那里有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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