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6490.若非主的圣治或天命存在于最具体的细节中,人根本不可能得救,甚至无法存活,因为生命来自主,生命的每时每刻都含有一系列延伸至永恒的结果。我曾蒙允许明显感知到源于主由圣治或天命所产生的目的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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