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6404.“论迦得”表出于真理,尚未出于良善的行为或作为。这从“迦得”的代表清楚可知,“迦得”是指行为或作为(参看3934, 3935节),在此是指出于真理,尚未出于良善的行为或作为。这层含义从内义上对人的描述明显看出来;这层含义也是顺着整个思路而来的,因为就在前面,“但”代表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6396节);现在“迦得”在此表示那些其行为或作为出于真理,尚未出于良善的人。接下来我们就说明这些行为或作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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