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6284

6284.“也在我祖

6284.“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表并有内在良善与真理的品质。这从“名”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名”是指品质(参看6283节);“亚伯拉罕和以撒”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如前所述(6276节)。内在良善与真理必存在于外在良善与真理里面,以便后者成为良善与真理。因为如前所述(6275节),外在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使得内在能存在于这种形式中,并在那里过一种与从主流入它自己之物相一致的生活。相对于至高者,也就是主,内在也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主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在祂之下的事物只是按照一直排列到最后和最低层,就是身体的秩序等级而接受生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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