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615.此处大致描述了该教会成员的性质;不是他实际上仍是什么,而是他能成为什么,因为下文(838, 977-979节)论述了这种人的形成;也就是说,他能通过信的知识或认知被赋予仁,从而出于仁行事,并从仁之良善知道何为真理。这就是为何仁之良善或“公义”先到来,仁之真理或“完全”紧随其后。如前所述(325, 351节),仁是对邻之爱和怜悯,是上古教会中较为低级的爱,而上古教会的爱是对主之爱。因此,爱现在下降,变得越发外在和肤浅,不得不称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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