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6140.“使我们得以存活,不至死亡”表从它们或此源头所获得的属灵生命,以及不再对诅咒恐惧。这从“存活”和“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存活”是指属灵生命(参看5890节);“死亡”是指诅咒(6119节),在此是指对诅咒的恐惧;因为他们的状态是荒凉的状态。当人正在重生时,诅咒并不存在,但对诅咒的恐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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