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5841

5841.“我便在父

5841.“我便在父亲面前终日担罪”表转身离开,教会的良善由此不复存在。这从“罪”的含义清楚可知,“罪”是指分离(参看5229, 5474节),因而是指转身离开。如果“犹大”所代表的外在教会的良善转身离开“以色列”所代表的内在教会的良善,那么教会就不再有任何良善。实际的联结本身使得教会所来自的良善存在。至于这两种良善,即内在教会的良善和外在教会的良善,情况是这样:内在教会的良善,或内在良善通过流入产生外在教会的良善,或外在良善。正因如此,内在良善将外在良善提升到自己这里,以便这外在良善能仰望它,并通过它仰望主。当有联结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但是,若有分离,外在良善就会转身离开并向下看,从而灭亡。“我便在父亲面前终日担罪”所表示的,正是这种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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