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5522.“去”表好叫它们由此可以生活。这从“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生活(参看3335, 3690, 4882, 54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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