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5241.“我官复原职”表属于心智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被接受。这从“酒政”和“官复原职”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即此处的“我”是指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如前所述;“官复原职”是指恢复次序,并变得顺从(参看5125, 5165节),因而也是指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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