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5234.“我和他”表关于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和“膳长”的代表清楚可知:“酒政”,即此处的“我”,是指一种感官能力;“膳长”,即此处的“他”,是指另一种感官能力,如刚才所述(52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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