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5082.“酒政长和膳长”表总体上转离受理解力部分和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这从“酒政”、“膳长”和“长”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理解力支配并服从理解力的感官,如前所述(5077节);“膳长”是指受意愿支配并服从意愿,也如前所述(5078节);“长”是指首要之物(参看1482,2089,5044节),在此是指普遍的,或常见的;事实上,首要之物也是常见的,因为它统治整个其它的。相对于具体细节,首要事物作为总体和全面之物而存在,以便它们能构成一体,消除任何不协调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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