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4855

4855.“到亭拿”

4855.“到亭拿”表状态,也就是为了教会进行请教时的状态。“亭拿”就表示这种状态,这一点也可从士师记明显看出来,其中提到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娶了非利士人的女儿为妻(士师记14:1-4,7);“亭拿”在那里同样表示为了教会进行请教的状态。他从非利士人的女儿当中所娶的妻子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从并非良善之物那里所获得的真理,因而是指变得模糊的真理,这种真理在此也由“他玛”来代表;因为“非利士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1197, 1198, 3412, 3413节)。此外,他玛出现在属于但支派所承受地业(约书亚记19:43)的地方当中。在圣言中,所有地名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参看1224, 1264, 1888, 3422, 4298, 4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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