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4105

4105.“又带走他

4105.“又带走他一切的产业,所积蓄的一切财物”表从拉班所属之物那里获得的真理与良善的分离。这从“带走”、“产业”和“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带走”是指分离;“产业”(acquisition)是指真理;“财物”(substance)是指良善。“所积蓄的”涉及用来获得它们的拉班及其羊群。之所以“产业”表示真理,“财物”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原文,“产业”是一个还表示一般的小牲畜的词,而当“羊群”表示良善时,“牲畜”尤表真理。在这种情况下,“财物”就表示所有这些真理与良善从中被获取的资源。因为当几乎意思一样的这两样事物在圣言中被提及时,一个论及真理,另一个论及良善,因为真理与良善的天上婚姻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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