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3922.“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儿子”和“赐一个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节);“赐一个儿子”是指赐下这真理,这等于是承认它;因为被承认的一切真理都是主的恩赐。“赐一个儿子”和“生子”的含义相同,“生子”表示承认(参看3905, 3915, 39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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