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372.“看守”表示服侍,就像犹太教会中的“守门的”和“守城门的”(列王纪下7:10-11; 22:4; 23:4; 25:18; 耶利米书52:24)。信在此被称为仁的“看守者”,是因为信必须服侍仁。但根据被称为“该隐”的教义原则,信应当掌权或占主导地位,如创世记4:7(362, 365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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