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3366

3366.创世记26

3366.创世记26:2, 3.耶和华向他显现,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你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耶和华向他显现,说”表示来自神性的思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表示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求助于理性概念或事物,当神性光照它们时,它们就是真理的表象;“你寄居在这地”表示教导;“我必与你同在”表示神性;“赐福给你”表示以这种方式就会有一个增长;“给你”表示良善;“和你的种”表示真理;“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表示属灵事物;“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表示由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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