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2738.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相爱不同于婚姻之爱。婚姻之爱在于渴望成为另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与那人合而为一;而相爱在于愿意别人比自己更好,如同父母对孩子的爱,以及那些寻求行善,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因为在行善中找到快乐之人的爱。这种天使般的爱就源于婚姻之爱,并从这爱而生,如同孩子从父母而生;这也是为何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拥有这种爱。即便父母缺乏婚姻之爱,主也会将这爱保存在父母里面,以防止人类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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