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2502.“就住在加低斯和书珥之间”表示祂具体达到的状态。这从“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在此之前的话,即“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移”,也指向这一点,这表示主朝信之良善与真理前进;现在经上说他“就住在加低斯和书珥之间”,由此可推知,所表示的是主具体达到的状态,而不是别的;这种状态以接下来所解释的“加低斯和书珥”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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