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7

Faith37.基督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属天的奥秘 #221

221.“白日”的“

221.“白日”的“微风”或气息表示当教会仍拥有某种残存的感知时的一个时期。这从“白日”(或白昼)与“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上古之人将教会的状态比作白日和黑夜,当教会仍处于光明时,将它比作白日;因此,这种状态被比作“白日”的“微风”或气息,因为他们仍有某种残存的感知,由此知道自己堕落了。主也将有信的状态称为“白日”,将无信的状态称为“黑夜”;如约翰福音:
趁着白日,我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翰福音9:4)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创世记第一章,重生之人的连续状态被称为“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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