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7.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有详细论述;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有详细论述。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
内义14.从现在开始,“主”这个名表示世界的救主,耶稣基督,并且只表示祂;祂被称为“主”,无其它任何附加。在整个天堂,祂被承认并尊崇为主,因为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祂也吩咐祂的门徒如此称呼祂,祂说:你们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约翰福音13:13)祂复活以后,门徒遂称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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