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6.人这一方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当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通过信祂实现,这是得救的方法。信祂就是对祂会拯救充满信心;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拥有这种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意。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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