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诠释启示录 #905

905.“见有一片白

905.“见有一片白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字义上的那种圣言,这字义包含灵义。这从“云”的含义清楚可知,“云”是指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对此,参看AE 36, 594节);这云看上去是白的,因为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那种圣言透过它闪闪发光;出现在天堂中的一切白色都凭天堂之光存在,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天使因处于神性真理而穿着白色和发光的衣服。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在圣言中,白色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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