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诠释启示录 #54

54.“当主日”表示

54.“当主日”表示当时的神性流注。这从“主日”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日”是指当主教导人时,因而是指当祂正在流入,或说通过流注进入时。主日就是安息日;在古代教会,也就是代表性教会,安息日是敬拜的最神圣事物,因为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或人性的合一,因而也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8494–8495, 10356, 10360, 1037010374, 10668节)。但主将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后,这种神圣的代表就停止了,安息日就变成了教导的一日(参看《属天的奥秘》10360节)。因此,启示在主日向约翰作出;此处的启示是指关于教会状态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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