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诠释启示录 #38

38.“包括刺祂的人

38.“包括刺祂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也要看见祂。这从“刺”或“刺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刺”或“刺的人”是指那些完全否认主的人,因为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杀害并刺死祂。这些人也由扎祂肋旁的兵来表示(约翰福音19:34–37)。一个兵和诸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会为主争战的人。但此处具体是指犹太教会的人,总体上是指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由于“诸兵”表示这些人,所以他们分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这表示犹太教会驱散了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内层真理,或内义的真理。因为“衣服”表示终端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576, 5248, 6918, 9158, 9212节);“分”表示驱散和消除(AC 4424, 6360–6361, 9093节);“里衣”表示内层真理(AC 9048, 9212, 9216, 98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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