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诠释启示录 #360

360.启示录6:3–4

360.启6:3–4.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随后状态的显现(361节);“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62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63节)。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364节);“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表示因此,不被理解的圣言,由此在教会中产生纷争(365节);“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366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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