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9.“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教会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诸王元首”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诸王元首”是指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是指首要之物,“诸王”是指真理,它因论及在此被称为“诸王元首”的主,故表示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表示首要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482, 2089, 5044节),“王”是指真理,这一点参看对下一节经文的解释,那里说“使我们作王和祭司”(AE 31节)。“地”是指教会,对此,下文将详述。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必以为此处所指的是全地的诸王;但所指的不是诸王,也不是地;“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地”表示教会。
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都有说明,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细节:“地”表示主的国度,以及教会(AC 662, 1066, 1068, 1262, 1413,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8011, 9325, 9643节);这主要是因为“地”是指迦南地,教会自上古时代就在迦南地(AC 567, 3686, 4447, 4454, 4516—4517, 5136, 6516, 9325, 9327节);还因为“地”在灵义上表示住在其上的民族,以及他们的敬拜(AC 1262节);“新天新地”表示天堂和地上的教会(AC 1733, 1850, 2117–2118, 3355, 4535, 10373节)。
创世记头几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上古教会的建立(AC 8891, 9942, 10545节);“创造”就是建立或恢复和重生(AC 10373节);“土地”也表示教会,但它凭接受种子,也就是真理而被称为土地,“地”凭其上的民族和他们的敬拜而被称为地(AC 566, 1068, 10570节)。此外,“地”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宗教,因而还表示偶像崇拜;如埃及地,非利士人的地,迦勒底的地和巴比伦的地,等等。“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一书(LJ 3–4节)也有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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