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209.启19:5.“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表示整个天堂的一致性。这从“有声音从宝座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声音从宝座出来”是指整个天堂的一致性,即在荣耀主上的一致性;“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因为主在宝座上,主就是天堂本身。组成天堂的天使凭他们自己的自我不会构成天堂的任何东西;相反,构成天堂的,是他们里面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为何“从天上出来的声音”表示所有天堂,或整个天堂的一致性。“宝座”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可参看AE 253, 462, 477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4)一切属灵事物里面都有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作用力量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从所有力量的源头,也就是天堂的太阳发出,那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爱是作用力本身,而活的力量,也就是生命从它发出。
创造的力量是从开始到结束产生原因和结果的力量,从最初之物通过居间物抵达最后之物。最初之物就是天堂太阳本身,也就是主;居间物是属灵事物,之后是属世事物,再后是陆地事物,最后从陆地事物中衍生出产物。由于宇宙创造中的这种力量从最初延伸到最后,所以它仍以同样的方式延伸,以便产物可以连续不断;否则,它们就会停止。因为最初之物不断视最后之物为目的;除非最初之物不断出于自己、照着创造的次序通过居间物关注最后之物,否则,一切事物都会灭亡。因此,主要是动物和植物的产物是创造的延续。这些延续通过种子来实现则无关紧要,它仍是进行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此外,根据一些人的观察,某些种子仍在产生中。
形成的力量是来自终端的最后或终端力量,因为它是从在地上所收集的自然界终端物质中产生动物和植物的力量。在自然界中来自其源头,即世界太阳的力量不是活的力量,而是死的力量。它们与人和动物里面的热的力量没什么不同,这种热的力量使身体保持在这种状态:意愿通过情感,并理解力通过思维(它们都是属灵的)可以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它,在它里面执行自己的运作。它们与眼中的光的力量也没什么不同,光的力量只是使心智(心智是属灵的)通过自己的器官来观看。不是世界之光在观看,而是心智通过天堂之光在观看。植物也是如此。人若以为世界太阳的热和光除了打开并处理适合自然界的事物,以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之外,还能做任何事,就大大受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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