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诠释启示录 #1037

1037.启17:3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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