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0.有时犹太人会在他们上方的半空中看见一位天使,手拿一根杖,这使他们明白他是摩西。他劝告他们放弃甚至在此等候弥赛亚的愚蠢行为,因为弥赛亚就是统治他们和其他所有人的基督。他说,他知道这一点,甚至在世时就对基督有所了解。听到这话,他们就离开了;大多数人都忘了,只有少数人记住了。记住的人被送到由转化的犹太人管理的会堂,在那里接受教导。其中接受教导的人被赐予新衣,以换下他们之前所穿的破衣,还被赐予一本整洁的圣言书面副本。他们在城里得到一个不错的家。然而,不接受教导的人则被投入他们那一大片区域之下的地狱;许多人被扔进森林和旷野,他们在那里彼此掠夺。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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