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最后的审判(续) #79

79.最后审判之前,

十一、灵界中的犹太人 

79.最后审判之前,犹太人出现在基督徒中心地带左侧的一个山谷中;但审判之后,他们被转到北方,并且除了在城外游荡者之外,禁止与基督徒接触。那个地区有两个大城市,犹太人死后就被带到这里。审判之前,这两个城市都被称为“耶路撒冷”,但之后被重新命名,因为审判之后,“耶路撒冷”表示唯独敬拜主的教会。这些城市的居民由转化的犹太人来管理,这些犹太人警告他们不要无礼地谈论基督,并惩罚那些仍旧如此行的人。他们城市的街道充满齐踝深的泥浆,他们的房屋满了污垢,臭不可闻,以至于无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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