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最后的审判(续) #68

68.在灵界,伊斯兰

九、灵界中的伊斯兰教徒和穆罕默德

68.在灵界,伊斯兰教徒出现在西部天主教徒的后面,可以说围绕着他们。他们之所以出现在那里,主要原因是,他们承认主是最伟大的先知,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祂被差到世上来教导人类。在灵界,每个人所生活的地方,相对于新教徒所占据的基督徒中心地带的距离,都取决于这个人对主和一位神的承认。正是这种承认将人们的心智与天堂联结起来,并决定了他们与主在其上的东方的距离。那些由于邪恶的生活而内心缺乏这种承认的人则在这些社群之下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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