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最后的审判(续) #64

64.许多天主教徒,

64.许多天主教徒,尤其修道士,一进入灵界就寻找圣徒,各人寻找属自己宗教团体的圣徒;然而却找不到,于是他们感到困惑。不过,后来他们被别人教导,这些圣徒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要么在天堂里的人当中,要么在地狱里的人当中,这取决于他们各人在世上的生活;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他们都完全意识不到有人向他们敬拜或祈祷。知道并想要被召唤的人都在那个单独的地狱陷入一种精神错乱的状态。对圣徒的敬拜在天上如此可憎,以至于仅仅提到它就令天使战栗不已,因为敬拜被献给人到何等程度,就转离主到何等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主不是敬拜的唯一对象;如果主不是敬拜的唯一对象,就会造成一种分离,这种分离会剥夺人与主的联系,以及由此所流出的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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