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79.⑴通奸有三种:单纯通奸,双重通奸和三重通奸。宇宙的创造者将祂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划分为属(genera),每一属又划分为种或物种(species),每一种又划分为变种(varieties);这些又再次同样划分,依此类推;其目的是为了使无限的形像能存在于品质的无穷多样性中。所以,宇宙的创造者划分了良善及其真理,邪恶及其虚假出现后,同样又划分了它们。在灵界,一切事物,无一例外地被创造者划分为属、种和变种;祂将一切良善与真理都集聚到天堂,将一切邪恶与虚假都集聚到地狱,并使后者与前者截然对立;这些事实可从《天堂与地狱》(1758年出版于伦敦)一书所披露的内容得以证实。祂以这种方式在自然界也已经并正在划分世人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并邪恶与虚假,以及世人本身;这一事实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以得知;那时,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由于属于良善的一切和属于邪恶的一切都被划分为属和种,依此类推,故婚姻也被如此划分;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通奸,同样被如此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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