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婚姻之爱 #471

471.⑻找情妇或纳

471.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除了正当理由,也就是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进而成了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外,还有一些重大理由,它们取决于这个男人或丈夫的判断和公义。因此,这些也必须提一下;不过,由于公义的判断可能被滥用,并通过确认转变成公义的表象,所以我们将这些理由区分为纯正的重大理由和不纯正的重大理由,并分别予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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