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八、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
45.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28-32节)已经说明,最后的审判不是发生在地上,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活过的人聚集的地方。既然如此,那么谁也不可能知道最后的审判什么时候发生。因为人人都预计它在地上发生,还以为会伴随着可见天空中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以及整个人类的巨变。因此,为防止教会里的人出于无知活在这种信仰中,也为了防止那些思想最后审判的人永远等候它,而这最终会导致人们不相信圣言字义论到它的话,因此恐怕许多人不再相信圣言,我被允许亲眼看见现在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我看见恶人被投入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而一切都恢复秩序,良善与邪恶,或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属灵平衡重新得以建立。我被允许从头至尾看见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发生的;巴比伦又是如何毁灭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如何被投入深渊;新天堂如何再次形成,以及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在天上的建立。我被允许亲眼看见这一切,好让我作见证。这次的最后审判始于去年,即1757年的年初,并在这一年的年底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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