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7

L27.⑷当论述救赎

L27.⑷当论述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同一福音书: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9:5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加福音19:10)

约翰福音:

人子来是要世界藉着祂得救。(约翰福音3:17)

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马太福音13:37)

此处论述的是救赎和拯救,由于主通过圣言实现这一切,故祂在此自称“人子”。主说:

人子有赦罪的权柄。(马可福音2:10; 路加福音5:24)

也就是得救。还有:

主是安息日的主,因为祂是人子。(马太福音12:8; 马可福音2:28; 路加福音6:5)

因为祂是圣言,那时祂自己教导圣言。此外,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食物”表示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章的吗哪,和从天上降下来的粮,以及这一章下面的话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6:53)

“肉”,或“粮或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爱之良善;“血”或“酒”是指来自圣言的信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

在提到“人子”的其它经文中,“人子”所表相同,如下列经文,马太福音:

狐狸有洞,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 路加福音9:58)

这句话表示圣言在犹太人当中没有一席之地,正如主所说的(约翰福音8:37);它也不与他们同住,因为他们不承认祂(约翰福音5:38)。在启示录,“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我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

此处以各种方式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祂也被称为“人子”。诗篇:

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求你救活我们。(诗篇80:17, 18)

“你右手边的人”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人子”也是。祂被称为“右手边的人”,是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拥有能力。此外,当祂应验了整部圣言时,祂就拥有了神性能力。因此,祂还说:

他们必看见人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有大能力。(马可福音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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