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609

609.由于被称为“

609.由于被称为“挪亚”的这个教会的成员,其状态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成员的,所以如前所述,他不能再像上古之人那样接受信息和光照。因为他的内在已经关闭,以致他不再与天堂交流,除非是无意识的。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也无法被教导,除非通过前面所说的那种外在或感官途径,也就是感官感觉的方式。出于这个原因,按照主的旨意,信之教义,连同赋予上古教会的一些启示被保存起来,以备这些后代所用。这些教义最初由“该隐”收集起来,并被保存下来,以防止它们被毁、遗失。所以经上论到该隐说,给他“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对此,可参看创世记4:15中对这些问题的讨论;392-396节)。后来,这些教义又被“以诺”整理成一个教义体系;但由于这种教义在那个时代没有用处,而是要为后世所用,所以经上说“神将他取去”(也可参看创世记5:24;521节)。这些信之教义就是主为这些后代或教会所用而保存下来的,因为主已经预见到,感知将会丧失,并因此规定,这些教义应当继续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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