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96

96.“也知道那自称

96.“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所说的毁谤话”表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其实并未处于爱之良善。“亵渎话”在此表错误的断言;“犹太人”并非表犹太人,而是表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爱之良善;因此“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所说的毁谤话”表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其实并未处于爱之良善。“犹太人”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色列”表示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因此,“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这些人就是“犹太人”所指的,这一点下文(350节)所引用的许多经文明显可知,有关该主题的相关内容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从抽象意义上说,“犹太人”表爱之良善,因为灵义是从人物抽象出来的(78, 79节)。人若不知“犹太人”在圣言中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之人,他们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那么在读圣言的先知书时,必陷入许多错误中。关于这一点,可见下文(3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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