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952

952.启22:15

952.启22:15.“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那些无视十诫,也不避开十诫中所列举如罪的任何邪恶,因而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上述经文的一切细节总体上所表示的,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十诫,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892节)可以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还提到了“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陷入第九诫和第十诫所提到的欲望之人。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陷入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表示那些纯以肉体为乐,尤其以吃喝为乐的人,这是他们唯一的快乐。正因如此,在灵界,狗因那些而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在灵界被称为“肉欲”(corporeal appetites)的人而显现。这等人因心智粗鄙,对属教会的事漠不关心;故经上说他们站在“城外”,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只知盯着看,躺卧,贪睡,这些狗灵魂麻木,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他们好像狗一样狂吠,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表示最卑劣的人(约伯记30:1;撒母耳记上24:14;撒母耳记下9:8;列王纪下8:13),还表示不洁之人;所以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娼妓所得的钱,或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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