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919

919.启21:23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表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脱离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这爱就是自我之爱;“月”表示脱离属灵的聪明和信仰的属世聪明和信仰,就是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这种爱,以及这种聪明和信仰在此以“日月”来表示,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之人不会需要这样的光照。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629节);由于光照来自主,故经上说“又有羔羊为城的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与此处这些事很相似:
你必称你的墙为拯救,称你的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发光给你;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表示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你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参看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可憎的事,这从圣言明显可知(如耶利米书8:1,2;以西结书8:15,16;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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