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因为时候近了”表教会的状态是这样,它无法再继续与主结合。与主结合并由此实现救恩的要素有二,一为承认一位神,二为悔改的生活。然时至今日,承认三位神取代了承认一位神,仅口头忏悔自己是罪人取代了悔改的生活,通过这二者的结合不复存在。因此,除非承认并奉行这两大要素的新教会兴起,否则没有人能得救。因为有此危险,主减少了那时日,正如祂在马太福音所说的话: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马太福音24:21-22)
所指的不是时间近了,这一点可参看下文(9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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