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871

871.“他们都照各

871.“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表他们全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868节)明显可知,那里有相同的话。
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对此,我补充一点:每个人都照自己灵魂的性质受审判;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生命,因为灵魂是其意愿之爱,每个人的意愿之爱完全取决于他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则指导这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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