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49.“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作王一千年”表早已与主结合并在其国度中一段时间者。“与基督同生活”的人表示那些早已与主结合的人,因为他们是活着的。“与基督同作王”的人表示那些早已在祂国度中的人,如下文所述。“一千年”表示一段时间(842节)。这些话说的是那些在世时敬拜主,并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死后被保守,免得被龙们迷惑,因而在内在事物上早已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有一段时间了。“与基督同作王”不是指与祂一起统治,而是凭与主的结合而在祂的国度中(参看284节)。因为唯有主作王,天上的每个人都具有某种功能,在自己的社群履行职责,和在世时一样,不过,是在主的引导下。事实上,天使凭自己行事;不过,他们首先关注功用,故通过主行事,因为一切功用皆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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