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744

744.“同着羔羊的

744.“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表进入天堂的,是那些唯独靠近并敬拜主的人,无论是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还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至内在的人。“同着羔羊的”表示那些靠近主的人,因为他们与主同在。“蒙召被选有忠心的”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人;他们因在主里面,故进入天堂。事实上,“蒙召的”表示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被蒙召;但“与主同在的蒙召者”则表示那些在天上与主同在的人,正如与新郎同在婚礼上的所有人。“被选的”不是指预定拣选的某些人,而是与主同在的人被如此称呼。“有忠心的”表示那些拥有对主之信的人。
处于教会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就是这些人,因为主的教会和天堂一样,分为三个层级。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处于最低层;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处于第二层;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处于第三层。经上称那些处于教会外在、与主同在的人为“蒙召的”;称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为“被选的”;称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为“有忠心的”;因为他们在圣言中就是如此被称呼的;在圣言中,“雅各”被称为“蒙召的”,“以色列”被称为“被选的”;因为“雅各”在圣言中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此处经上之所以说“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是因为前面经上说“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好叫他们知道,主所战胜,也就是主通过圣言使其信服的人与主同在天堂;照着各自的领受,有的在最低层天堂,有的在第二层天堂,有的在第三层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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