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34.“将要从无底深渊上来,又要归于沉沦”表在教廷会议上数次提议平信徒和普通百姓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但都被拒绝了。“将要上来”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723, 733节);他将要从中上来的“无底深渊”无非表示天主教,尤其表示它的宝座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廷会议。它之所以是“无底深渊”,是因为那里所作出的决议都与对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天堂,因而对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的统治有关(729节)。他们以这些事为根本目的,而教会的良善和灵魂的拯救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而成为必要的形式上的事。“归于沉沦”表示被拒绝。从教会史可知,平信徒和普通百姓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数次被考虑过,但均遭拒绝。有一位教皇还曾提议过,但他的提议没有被采纳,如今这个教皇在改革宗,并受到祝福,《最后的审判(续)》(59节)一书有关于他的内容。这一事实也可从教皇诏书(Bulla Unigenitus)和教廷会议看出来。
注:*应该是Benedict XIV,本尼狄克十四世,也称本笃十四世。**由克雷芒十一世颁布,Unigenitus的意思是“神的独生子”,以此命名的正式法典,全罗马公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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