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09.“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主就这样显明,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被摧毁,现在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出来”表示从主出于天堂至内层的显明;“大声音”表示显明;“天上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灵流便由此而来(669节)。经上之所以说“从宝座上出来”,是因为“宝座”表示天堂,同样表示审判;“宝座”表示天堂(221,222节),表示审判(229节);这是因为主现已显明,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已荒废,因而它的终结已经到来;审判将在教会终结之际施行;所以,经上才说最后一位天使“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倒他的香瓶”。“成了”表示完结了;也就是说,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被毁灭了(参看6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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